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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确立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确立导读: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那么房地产税征收原则确立有哪些呢?
立法先行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
充分授权
“所谓充分授权,应该是给地方政府充分授权,让地方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具体实施方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冯俏彬也持相同观点:“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因此地方政府对当地房地产情况更熟悉,给地方充分授权,让它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
肖捷表示在中央统一立法和税种开征权的前提下,根据税种特点,通过立法授权,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地方税收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省级。
分步推进
“分步推进原则意味着房地产税征收,可能采取先城市后乡镇、先市民后农民、先企业后个人策略逐步实施。”中国税务学会学术研究委员会副秘书长焦瑞进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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