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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深圳债务中一方逃避债务该怎么办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09日

一则深圳债务案例,某甲公司与股东曹某因租赁需要与王某商议借款事宜,并协商由王某名义在支付宝网商贷借贷32万,期间产生的利息由曹某支付,借款期为1年。合同约定每月偿还当月的借款和利息,合约日利息为0.035%,逾期罚息为日利率水平上加50%,因此某甲和曹某应偿还王某本金加利息合计:342138.67元。 随后王某于2017年10月将32万转账到某甲公司账户,双方在2018年1月补充签订借款协议予以明确。从2017年?11月开始,某甲公司多次逾期还款,王某一直被迫垫付支付宝网商贷借贷利息,此后王某多次催告进行还款。在2018年6月6日,某甲有限公司更名以逃避债务。
2019年7月,某甲和曹某表示无力按时还款,与王某签订下第二份借款合同,为期3年。双方明确某甲拖欠的数额为293370元。包含其中第一份合同中尚未还清的本金212001.79元、支付4个月违约金为14317.93元以及因贷款分36期贷款利息为月息0.75%,利息62370元。某甲需在每月20日需偿还8149.17元。曹某作为保证人对上述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但签订第二份借款合同后,某甲只还款了8月份一期,此后经王某催收后,某甲和曹某仍未支付还款。

深圳债务律师采取的措施:早在一开始协商时,王某就已经找到深圳债务律师团队,并委托深圳债务律师进行催收。深圳债务律师也建议通过催收函的方式,通过EMS的方式正式发送。王某同意了这种方式。某甲曹某一开始并不理会。之后王某也委托深圳债务律师发布具有法律效力的律师函给某甲和曹某。某甲和曹某接受到律师函高度重视,主动协商还款事宜。但由于分歧过大,2019年王某委托深圳债务律师将某甲和曹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解除王某某甲曹某签订的《借款协议》,要求某甲立即返还借款224583.3元、利息17325元、违约金4716.25元;提前还款违约金5%为11229.17元、律师费9000元;以及曹某对全部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合计26万元;
该深圳债务案的法院阶段: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基本采纳了所提的意见,判决支持了王某的大部分诉讼请求,并要求某甲曹某在判决生效后10天内要求支付,某甲曹某没有上诉,一审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