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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未签劳动合同可以仲裁吗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5日

一则深圳劳动纠纷中,廖某于2017年9月25日入职某科技公司,工作岗位是电商美工,于2018年11月从某科技公司离职,期间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廖某提请仲裁。

该深圳劳动纠纷中的仲裁请求为:1、某科技公司支付廖某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11月8日未签订深圳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5万元;2、 某科技公司支付廖某律师费5000元。

该深圳劳动纠纷中的仲裁结果是:1、某科技公司支付廖某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5万元;2.、某科技公司支付廖某律师费5000元;3、驳回其他仲裁请求。后某科技公司不服仲裁结果,诉至法院。诉讼请求为:1、原告不予支付被告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5万元;2、 原告不予支付被告律师费5000元;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首先,该深圳劳动纠纷中原告并无有效证据证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过错在于被告。其次,双方应自用工的那一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即使被告廖某不符合录用条件,拒绝与原告某科技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原告也应在法定期限内书面通知被告终止劳动关系,原告并没有在法定期限内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视为放弃了终止劳动关系的权利,故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支付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

因此,该深圳劳动纠纷中原告应支付被告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虽被告对原告提交的工资表不予认可,但其认可原告关于月工资5000元的主张,据此法院核算出2017年10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为55129元(1129元+5000元/月×10个月+4000元),被告仅以5万元为主张,系其对权利的自由处分,原告应按5万元向被告支付。
该深圳劳动纠纷中根据被告提交的证据,法院确认被告实际支出律师费5000元。劳动者在劳动纠纷案件中胜诉的其律师代理费用五千元内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据此,按被告请求的胜诉比例,原告应当承担被告的律师费数额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