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被限制消费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近日,法院执结一起拖欠货款的案件,被执行人因被限制消费,最终主动到法院履行生效文书义务。
2016年12月31日,该深圳债务案中赖某生向原告谢某山购买了一批蜜柚果粒,当天被告赖某生仅支付部分货款,尚欠货款18800元,后经谢某山多次催讨,被告赖某生结欠货款18800元始终未偿还,后谢某山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赖某生结清所欠的所有货款,限于2019年12月30日前偿付1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8800元。


该深圳债务案中眼看着第1次偿还时间已经过去5个多月了,被告仍然拒不履行,谢某山遂于2020年5月1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局干警多次联系赖某生并到其家中,告知其必须按期履行,但被执行人赖某生一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因该深圳债务案中被执行人赖某生属于有履行能力但是却拒不履行的情形义务,法院执行局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其送达限制消费令。
后来,该深圳债务案中被执行人赖某生生产经营需要到银行贷款,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取得贷款资格,银行告知其需要履行完毕才能申请贷款,赖某生最终还是主动偿还所欠的货款,至此一起拒不执行案件终于执结完毕。
律师:对于有能力偿还的欠款,建议债务人及时还款,不要等到纳入失信名单,生活方面处处受限的情形下才想起来要还款,毕竟欠的钱都是需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