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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拖欠货款只有消费卡跟聊天记录能追回吗
作者:张梅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7日

一则深圳债务案例,吴某多年来一直向被告某酒店供货,由于被告刚开始也比较讲诚信,支付货款比较按时,双方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但是2018年元月的货款66790元被告一直拖欠未支付给原告,被告也并不否认拖欠原告的货款,2019年7月23日原告亲自到被告所在地去催收货款,被告的理由就是经营不善,没钱支付货款,并为原告办理了一张5000元的充值消费卡,抵扣了5000元货款,仍欠原告61790元货款未支付。
之后,该深圳债务案中原告与被告法定代表人罗某通过微信商定还款事宜,在聊天过程中,罗某认可所欠货款数额,希望原告吴某宽限一段时间,但被告的可信度在原告心中已经为0,吴某以价值5000元的“充值消费卡”和与罗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主要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深圳债务中没打欠条,仅有收货单据,且单据上载明的信息较少、粗糙,收货单据证明效力弱,往往很难被法院采纳?
深圳债务案中其实仅有收货单据,想要收回全部货款是非常难的,这时就需收集其他辅佐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催收、电话通话录音等证据,以证明被告承认拖欠该笔货款。只有收货单据和其他证据之间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诉讼请求才能够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