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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如何维权?
作者:
孙宇光
律师 时间:
2021年07月06日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维权问题,一直都是被征收人关注问题之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维权难,主要的原因还在于很多被征收人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前,房屋征收部门会对拟征收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公布调查情况,尤其是对未经登记的建筑、临时建筑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征收部门是不用给予补偿的。一旦被征收人拿到违法建筑认定书和限期拆除决定书,这时候就要赶快准备复议或者诉讼了,如果搁置一旁不理不睬,就相当于认可了自己的房屋是违建。
市、县级政府应当对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这个时候,作为被征收人的你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可以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同时,需要警惕对方提供让你签字的各种文书和材料。
征收方想要实施征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还应该保证征收补偿费用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只有符合上述条件,征收方才可以作出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还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被征收人不服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之内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从不是什么钉子户,也不是别人眼里面贪得无厌之人,所有的努力和坚持,只不过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生活要一个说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合情合理,合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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