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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企业经营活动中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
作者:孙宇光 律师  时间:2023年04月27日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刑事法律风险有两个方面的来源:一个是外部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对外经营活动不合规、不合法,引发刑事法律风险;二是内部刑事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因内部管理上存在问题,诱发企业内部犯罪。对企业及企业负责人而言,不论是外部还是内部刑事法律风险,都会为此付出代价、遭受到损失。
企业刑事犯罪
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防范这两方面的风险,前提是要知道风险是什么?风险的程度有多高?在哪儿?有多少?然后事前进行全面识别和系统整理分析,分门别类进行归类,在形成完整风险列表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风控措施。
由于律师尤其是刑事律师具有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更强的风险意识以及识别和判断风险的能力,能有效帮助企业识别和判断经营活动中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点,然后通过业务流程的整合和安排,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这些潜在的刑事法律风险转化为现实的刑事法律风险。
在这一点上,我认为需要提及两个概念。一个是显规则,一个是潜规则。由于众所周知但不能直接言明的原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果完全按照显规则办事,可能也难以维系并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目的的实现,但如果不考虑不顾忌显规则,完全尊崇和顺应潜规则,风险也很大,积累到一定程度或企业外部生存环境发生改变,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会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
风险无处不在,意外突入其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就像开车一样需要有主动安全意识。这是因为无论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如何重视合规,如何加强管理,都不能够完全避免“野蛮人”的出现,会有无妄之灾。对此,不论是帮助企业进行刑事合规建设的律师,还是企业负责人都要有清醒的认识。
既然合规风险不可避免,那就需要有一定的风险阻断机制,把可能发生的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避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具体而言,要通过优化风险防控措施,以企业存在有效的内控体系并已经落到实处来证明企业及企业负责人对企业员工实施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联系的违法犯罪活动没有关系,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不会因为存在监督过失承担责任。

律师资料

孙宇光律师
电话:1531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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