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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天全县人民法院关于罗某与 XX冶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民事调解书
作者:
苟小明
律师 时间:
2018年11月27日
本案是在法院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本案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中的合同关系法律问题。民事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由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效力法定。
在民事纠纷中,当诉讼成本较高、且案情比较简单清晰时,可以适用调解程序,更好地解决某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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