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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坐牢吗,听听律师怎么说
作者:魏兴宁 律师  时间:2022年02月09日

网友咨询-发生交通事故,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要坐牢吗?
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魏兴宁律师表示,在车流量剧增的时代,发生交通事故是不可能避免的,但发生交通事故,并不必然涉嫌交通肇事罪,只有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下,才有可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分清事故责任是认定交通肇事罪的重要依据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情况看,负事故次要责任的情形,由于其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较小,损失后果不大,一般作出行政处罚,不需追究刑事责任。
对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承担其他几种责任的情形,则确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必要。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的行为必须造成了重大事故,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本罪。这一点是区分交通肇事罪与一般交通事故的主要标准,如果行为人违反有关交通法规的过失行为未造成上述危害后果的,就不构成犯罪,而应按交通事故由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二、交通肇事罪三档处刑
第一档: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五)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
  (六)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七)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
  (八)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严重超载驾驶;
  (九)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注意—实施“碰瓷”,驾驶机动车对其他机动车进行追逐、冲撞、挤别、拦截或者突然加减速、急刹车等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第二档: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第一档处刑的情形(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除外),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档: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注意——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三、特别情形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魏兴宁律师表示,行为人在肇事后,为了掩盖罪行、毁灭证据,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如隐藏在杂草丛中,使被害人处于无法获得救助的境遇,主观上是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对这种情形,根据被害人伤亡的结果对行为人定罪处罚是适宜的。

律师资料

魏兴宁律师
电话:1559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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