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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胡律师陪您一起看年报|超华科技年报披露赔偿股民事项,受损股民仍可维权
作者:胡清 律师  时间:2019年04月30日
超华科技因年报虚假记载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之后,大量投资者提起维权诉讼,要求超华科技赔偿其投资损失。超华科技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因以前年度事项引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与多名投资者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根据和解协议及民事调解书,超华科技于2018年度支付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和解及赔偿款项30683366.85元;根据民事调解书,尚有5104558.30元赔偿款在2019年支付。
超华科技招致股民索赔诉讼肇始于信披违规被处罚,20171216日,超华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12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广东监管局决定责令超华科技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有责人员也给予了相应的处罚。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胡清提示广大投资者朋友:该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在2015429日到201794日之前买入超华科技(股票代码002288)股票,并且在201795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此次索赔,具体索赔流程可登陆专业证券维权律师胡清创办的胡清律师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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