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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为您揭开夫妻共同债务的面纱

作者:高飞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25日
    夫妻离婚时,债务承担成了敏感的问题,如何能够清晰的划分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及其偿还等方面为您透彻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的范围包括:
    1、婚前所负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或接受遗赠,并且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遗产、接受遗赠所应承担的被继承人、遗赠人的债务;
    7、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期间一方因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
    8、夫妻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夫妻双方为了共同的生活或经营所承担,是应该共同承担清偿责任的,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指夫妻双方与债权人的关系,夫妻一方在清偿债务后,仍可以要求另一方当事人依据双方的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等承担应负的责任。这种共同清偿责任不因当事人离婚、协议、判决而改变。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具体情况有以下三种: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律师特别指出,夫妻约定财产各自所有的,认为对方的债务与自己无关。实际上,夫妻之间AA,只是约束的夫妻之间,不能对抗第三人,在不能举证证明债权人明知夫妻实行约定财产制时,仍然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律师提醒,在借钱时,应明确告知债权人,夫妻实行AA制,以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由借钱一方归还债务,另一方就不用承担连带责任了。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后,建议当事人可以及时找债权人沟通,争取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改变债务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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