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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民间借贷还多少利息合法?
作者:陶雄利 律师  时间:2020年08月11日

一起民间借贷案中,被告张某收取了原告刘某款项 2 万元,并出具收据一张,载明“ 根据合同条款收到刘某人民币贰万元整。无论赢亏本人负责,不会让刘某亏成本,并保证不低于三分利月息以上。" 但之后,被告并未向原告给付所收款项及约  定的利息。刘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 2 万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主张某偿还借款本金 2 万元,理由充分,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但原告刘某诉请要求被告支付利息按月利率三分计算的诉讼请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不符,仅依法支持利息按月利率 2% 计算,对于高出的部分不予支持,遂依法判决被告张某偿还原告刘某借款本金人民币 2 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争议焦点 
       一、主持人:这种民间借款,它与其它的金融机构借贷有些什么不同? 
       律师:第一个,主体不同。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是自然人;金融机构借贷出借人一方是金融机构,借款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等。第二个,民间借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金融机构借贷只能采用书面形式。第三个,民间借贷的借贷合同借款时生效;金融机构的借贷合同,双方达成书面的合同即生效。 
       二、主持人:像这种民间借贷其实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见,往往双方会约定一定的还款利息。那么就还款利息这一块,咱们法律上是怎么规定? 
       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分为三种情形。 
       三、主持人:借款人有还款能力,而以各种理由拖延双方事先约定的还款时间,甚至是有意躲避债务。为了防止民间借贷中遇到这种情形,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律师:让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财产,比如房产作为借款担保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