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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被小三”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费
作者:曹乐维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男方隐瞒其已婚已育的情况,积极追求女方。女方并不知道自己“被小三”的情况,男方多次诱使女方发生男女关系,并导致女方怀孕和流产。后女方发现了端倪,质问男方的婚姻状况,但男方继续瞒骗女方,拒不承认其已婚已育的事实,还信誓旦旦地向女方表示要求结婚。女方却以为自己是误会男方了,继续与男方交往。


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女方最终发现了男方原来是一直在欺瞒。女方决定断绝与男方的联系,但男方还是不断地骚扰女方,言语极其污秽,令女方不胜其烦。最终,女方决定委托律师起诉男方,要求男方停止骚扰行为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最终经法院审理支持了女方的诉求。
在以往的观念中,一个家庭涉及到婚外情,最可怜的一定是原配,“小三”破坏了他人的家庭一定就是坏人。但是,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本案中当事人曾多次和男方确认其婚姻状况,但男方一再欺骗。
庭审中,男方的表现也是极其恶劣,不仅否认其在微信中的聊天内容,还恶意地进行曲解,再次给我们的当事人带来二次伤害。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对于这种无视法律,没有道德的人,法院在庭审中对其进行训诫,并最终给予了严惩,让男方向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真是大快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