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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离婚后抚养权归谁?
作者:曹乐维 律师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男女双方诉讼离婚,双方都同意离婚,对财产亦无太大的争议,最大的争议焦点是孩子的抚养权。本来,男女双方各方面的抚养条件势均力敌,依照法律规定抚养权判给谁都有可能。然而,男方在双方谈判僵持不下的时候提出的一项诉请,使得诉讼局面顷刻间发生了变化。
男方提出,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了其父亲的遗产,享有武汉某房产50%的份额,这50%份额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依法分割,由女方折价补偿给男方。但同时表示如果女方同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男方将同意放弃分割请求。
涉案的房屋位于武汉,50%的产权份额折价补偿也需要至少200万,女方经济条件一般,根本不可能拿得出200万补偿男方。即使好不容易筹措到款项补偿男方,那么女方在离婚后只能勒紧裤腰带还款度日,生活质量将明显下降,同时孩子的生活质量也会受到影响。
女方因此陷入劣势,后来经法院主持调解,女方最终同意了男方的要求。女方在不断确认自己的探视权利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几经挣扎后最终同意把孩子抚养权让与男方的绝望和无奈。


女方之所以会陷入如此被动的地位,主要是因为其父亲和母亲在财富传承时未能考虑周全。大家可能会疑惑,不是说是父亲的遗产吗,怎么和母亲也扯上关系了?
女方的被动地位可以说是其父母分别、但又共同造成的——房屋原是女方父母的共同财产,父亲去世后,因其未立遗嘱,其占有50%的房产份额作为遗产由女方和母亲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继承。
这样女方本应只取得房屋25%的份额,那即使在离婚诉讼中要分,也只是给男方房屋12.5%份额的价款,尽管压力是有,但起码没到不可扭转的劣势地位。然而,女方母亲考虑到在其百年之后房屋也是给女方的,决定放弃继承,最终的结果就是女方继承了父亲全部的遗产份额共50%,也就导致了当时离婚诉讼中的结果。
财富传承本是爱的传承,也是对亲人的一种祝福。但是,如果在传承的时候没有考虑周全,反而会成为一种负担,甚至还可能成为亲人前往幸福道路上的绊脚石。因此,不盲目自信,多学习一点,多咨询律师,这才能保障心意能够确保无误地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