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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折旧费如何处理
作者:交通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22日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是一方过错造成的,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由全责的一方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赔偿损失,那么对方全责,车辆折旧费怎样处理呢?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对方全责折旧费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中没有折旧费的,如果受害人主张车辆折旧费的,可以和责任人协商,或者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综上可知,依据《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的,损失赔偿中没有折旧费,所以受害人要主张折旧费的,可能和全责方协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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