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中旬,赵女士在网上联系到一家奶茶加盟公司,对此表现出了较为浓厚的兴趣,之后就有该公司的经理与她联系,在微信上经过沟通介绍之后,就让赵女士找时间来公司考察,并承诺报销路费。
到了月底,赵女士就乘坐高铁去了这家公司,公司经理接待了她们,并详细介绍了公司的规模和发展方向。详细了解过后,赵女士本想回去再考虑几天再签署合同,但在经理的催促下,只好先把合同给签了。
当天合同签署完后,赵女士就给公司转了三万的前期费用以及五万的设计费便回家去等公司的消息。 到了第二天,设计师加了赵女士的微信后又说他选的位置太偏僻了,必须重新选择一个位置,但等到赵女士重新选了位置,他们又说该地区已经被垄断了,无法开两家店。这就和交钱签署合同前说的完全不一样了,最开始明明说的明明能够开店,合同上写的区域也是这里,怎么交完钱就不行了呢?
赵女士问了经理,结果得到的回复也是前后不一致,这就使得赵女士根本没办法在家附近开店,得跑去很远的位置开,于是赵女士便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但对方表示交完钱签了合同,钱就不能退。这让赵女士根本无法接受,全是对方的问题,自己什么服务也没享受,店也没开,啥也没干,对方就一分钱也不肯退。
在加盟纠纷中,只要在合同服务期内,未开店的基本都是能够要求退还加盟费的!遭遇加盟纠纷可寻求法律帮助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