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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对仲裁管辖有异议的,需要在什么时间提出异议?
作者:施琦 律师  时间:2024年06月19日

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应当在答辩期满前书面提出。仲裁委员会应当审查当事人提出的管辖异议,异议成立的,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应当书面决定驳回。

当事人逾期提出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