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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明星直播带货应承担代言责任,不是爱豆随便忽悠几句产品就好!
作者:霍克法律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02日
近年来,主播带货、网红带货十分热门,在一些网红的直播促销下,很多商品销量大增,很短时间内成交量即可达到几十万元乃至上千万元,给商家带来了可观收益。近日,某明星直播带货火爆全网,但陆续有网友发现购买的商品实际情况和宣传不符。引出了很多“买家秀”与“卖家秀”的笑话。
  当然,这个问题一直都存在,但因为明星的光环效应,更加放大了问题。律师指出,主播作为直播带货主播,在网上直播卖货属于销售行为,如果产品有瑕疵,作为销售主体,有义务赔偿消费者损失。
  网红或明星直播带货的行为完全符合替商家宣传商品并因此获利等条件,依然属于代言人或推荐人。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广告代言人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代言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前几年,很多明星因为代言而出现翻车,引起了消费者不满,有的被消费者告上了法庭,有的连演艺事业都受到了波及。
  明星代言,靠的是粉丝经济,都有着消费粉丝的味道,都面临着如何巩固和发展与粉丝的关系问题。明星带货里面既有“明星”也有“货”,绝大多数消费者因人而来,因货下单。如果商品质量不能保证,势必会从希望走向失望。也许明星并无意于杀鸡取卵,但在事实上,却成了一锤子买卖。
  影响越大,责任也越大,当红主播实质上已经隐隐具有公众明星的身份,理应爱惜自己的羽毛,尽到带货时把关产品质量的义务,至少不能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这样,才能让这个巨大的新兴市场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权利和义务对等是基本的法理,享受了利益,就必须承担相应义务。无论给明星带货贴上什么标签,从本质上讲,与传统意义上的商品推销并无根本区别。
  因此,当消费者发现主播夸大宣传,或进行虚假广告,可以向工商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维权。相关监管部门会与电商平台积极合作,完善直播带货的诚信评价机制,将违法情节严重、污点信息较多的网红拉入黑名单,取消其直播带货资格,从而更好地净化网络消费环境。
  明星直播带货并非“有名就行”。明星必须爱惜羽毛,要对自己所带的货负责。商品有问题,消费者当然有权向主播索赔。需要指出,强调主播尤其明星责任,并不是要打压带货这个行业,而是希望这个行业发展得更好。毕竟,没有任何一个行业可以通过裸奔走向美好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