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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科举与判词的繁荣 (2021-03-24) 点击量:391
——《判词经典》之五李广宇汉以后的魏晋南北朝,虽然经历了长达四百年的大分裂,但法制却有所进步。瞿同祖云:“归纳言之,中国法律之儒家化可以说是始于魏、晋,成于北魏、北齐,隋、唐采用后便成为中国法律的正统。”不过,这一时期判词传世极少,一如今人李时人所考,“《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题为‘判’者仅三篇......
明代廉吏海瑞曾总结了一套处理民事存疑案件的方法:“窃谓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引自《海瑞集》上册《兴革条例》,陈义钟编校,中华书局19......
《唐律》影响深远的盛世重典 (2021-03-24) 点击量:696
唐朝经济的发展曾一度达到中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成为亚洲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以致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延续至今。《唐律》对推动唐朝经济发展,对后世和周边国家的立法起了重大借鉴作用。唐朝统治者在吸取了隋朝灭亡的教训后,为了长治久安,制定了《唐律》。《唐律》以儒家礼教思想作为立法根据、量刑标准及解释法律的缘由......
律令时代的中国“法治” (2021-03-24) 点击量:327
古代市井生活讲法治吗?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古代中国是一个不太讲求法治的社会,除非发生了人命大案非要动用刑法,否则普通的生活纠纷、田宅细事人们不会去衙门告状,也不会考虑用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长期以来,人们对古代法律和社会怀有一种无讼甚至是贱讼的印象。在这样的刻板印象中,对于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民事纠纷,......
老师问:试列举说明“法律”一词中“法”与“律”有何不同?”某女学生答:“当然不同,如果我告诉我妈妈我的男朋友是‘律师’,她会很高兴;如果我说男朋友是‘法师’,她一定会打死我!”当然这是一则笑话,让我们从商鞅改“法”为“律”中一窥究竟。杂乱无章的法律时代纵观春秋末期到战国中后期各国的法制发展状况,各种......
春秋战国时期的“忧患意识” (2021-03-24) 点击量:341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的政治地位自平王东迁之后一落千丈,诸国争霸,在这个礼乐崩坏的年代,代表各自阶级的思想家层出不穷,各家各派都提出了各自的理论学说和政治主张,其中影响最大的有儒、道、墨、法四家,学术重心由王官之学向诸子之学过渡,形成了道术将为天下裂的百家争鸣局面。他们所倡导的忧患意识,既形成了中华民......
清代命案检验的制度反思 (2021-03-24) 点击量:182
一、郧西余琼芳案的发生、审理与检验 光绪八年(1882年)十一月,郧西县余琼芳作为首事赴局收捐,因与局内干瑞堂等人发生口角被拳殴脚踢致命。然而干瑞堂等却贿买药方,捏称余琼芳病故。余琼芳之子余锡五具禀到县,被知县谢翼清劝称,听闻余琼芳因病身死,饬令余锡五埋葬,掷禀不收。余锡五情急赴郧阳府控告,知府承禄委派......
从包拯审献棒分财案说起 (2021-03-24) 点击量:333
明代安遇时所著的《包公案》一书记载了一则石哑子献棒分财的案例。这是一起兄弟分家析产引发的纠纷。弟弟石哑子是哑巴,在包拯刚任某地知县时,他便献上木棒,让官吏责打。胥吏认为此人只要新官上任,便来献棒求责打,劝说包拯无须多问。透过石哑子的反常举动,包拯猜测其可能有冤情,但他无法表达,也无人替他诉说。于是,......
华洋杂处、贫富悬殊、善恶荟集的旧上海,是近代中国人充满淘金梦想的花花世界。尤其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上海成为达官贵人享乐消遣的后花园。南京党国要人的行踪不仅成为上海各大报纸花边新闻的主角,而且使上海滩原本不缺关注的名人官司越打越豪横。1929年,国民党《中央日报》主笔彭学沛抛妻弃子被诉案,便是其中的典型案......
老人帮子女带孩子,能不能要带孙费?近日,德阳的李大爷把自己的女儿和前女婿告上法庭,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辛苦的带孙费。李大爷表示,娃娃出生后,前女婿未支付任何费用,走到打官司这一步,实在是一言难尽。 法院会支持他的诉求吗?昨(18)日,记者联系到德阳市旌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了解了相关情况。 他没有担起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