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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民事起诉状(PCH)
作者:钱志勇 律师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民事起诉状
原告:A,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B,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

案由: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非婚生女儿C(或D)的抚养权归原告,被告配合办理C(或D)户口迁移手续; 
        2、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12年,原告在※※市※※区※※镇打工,与被告相识,后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2013年4月5日,双方在※※市※※区※※镇广东省水电医院生育非婚生女儿C。女儿满月之后,被告突然将女儿抱回其※※老家,并且断绝与原告的所有联系,双方同居关系结束。原告经多方打听才知道,被告在※※老家有家庭,但其妻子不能生育,因此多次婚外与异性发展不正当男女关系,其长子即为其与其他异性所生。被告妻子虽对此不满,但惧怕被告的家庭暴力,因此不得不帮忙抚养非婚生子女。据悉,被告抢走非婚生女儿后将其落户被告户籍,并且将女儿姓名变更为D。与女儿分离后,原告曾在2014和2015年春节前往被告老家探女儿被无理拒绝,2015年7月10日原告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被告支付抚养费4800元。 
        2015年10月8日,原告与其丈夫F结婚,具有固定工作和收入,但至今未生育子女,F也表示十分愿意抚养C。而被告存在吸毒的恶习和犯罪行为:2016年3月1日,被告因吸毒被行政拘留;2018年2月2日,被告又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市公安局※※分局羁押,2018年11月15日,※※市※※区人民法院以(※※)粤※※刑初※※号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有期徒刑十个月。据悉,被告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综上,被告抢走非婚生女儿,侵害原告的抚养权,且被告存在恶习和犯罪行为,不利于女儿健康成长。原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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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志勇律师
电话:15626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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