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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驻马店 王振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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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质量不合格 燃放被炸伤眼睛
作者:
王振兴
律师 时间:
2012年07月05日
驻马店市某县刘某与韩某、湖南浏阳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产品质量赔偿纠纷一案,刘某因燃放不合格烟花被炸伤眼睛,致使一只眼睛失明。法院经审理认定湖南浏阳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出售不合格产品,韩某作为经销商在本案中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湖南浏阳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韩某向刘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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