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案例
驻马店一男子15万存3年剩1分 将邮储银行告上法庭
作者:王振兴 律师 时间:2012年11月05日
10月30日,大河网曾经报道过的《驻马店一男子15万存入邮政储蓄银行3年半 取钱时仅剩1分》事件.上蔡县百尺乡苑店村小刘庄村民刘某,他年仅14岁的儿子刘小某2008年发生车祸后获死亡赔偿金12万元,2009年3月29日,刘某和弟弟刘某某将12万元的赔偿金存入上蔡县邮政储蓄银行。2009年7月17日,刘某又将3万元积蓄存入该账号。 2012年3月25日,患有脑梗塞的刘某需要用钱看病,弟弟刘某某到西大街邮政储蓄银行取款,发现卡里竟只剩下一分钱了。 目前,刘某已经将邮政银行告上法庭。
李某把钱存入银行,双方已经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刘某没有过错,因银行管理不善致使存款被其他人取走,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