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河南驻马店 王振兴律师
咨询热线: 15039683233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律师随笔
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人应该如何处理,避免求告无门
作者:
王振兴
律师 时间:
2010年08月12日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紧随而来的很可能就是争议与诉讼。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没有经验,往往造成事后追讨无门。比如在交管部门的处罚通知单上只有行车者的电话,而没有其他信息;当事人应当在交警现场处理时,及时索要对方的驾照、身份证复印件及家庭住址、电话等,以便发生争议后能够主动维权。此类细节的处理当事人务必十分注意。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王振兴律师
电话:
15039683233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精神损失费怎么计算
偷窃
强制执行法院调解行吗?
要不到钱
已公证,但未过户的房产赠与协议可以撤销吗
合同否有效?
在网上旗舰店帮同事买的手机 到的时候没有验货 等回去打开发现竟然没有手机 旗舰店也不承认跟他
打架斗殴
房产赠与的手续和费用,请指教!!!!
我朋友是否构成犯罪?
最近访问
王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