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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女工怀孕期间合同期满 单位不应终止劳动合同
作者:王振兴 律师  时间:2012年03月15日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就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45条还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