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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小时工有权身兼多职
作者:王振兴 律师  时间:2012年05月06日
,《劳动合同法》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