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我市一酒店嫖娼人员坠楼身亡 公安已严查
作者:王振兴 律师 时间:2012年10月27日
9月26日晚11时许,两名嫖娼人员和两名卖淫妇女在市乐山大道“天中商务酒店”一房间内集体淫乱,其中嫖娼人员王某某(驿城区橡林街道王楼社区人)在翻窗沿室外雨水管道下滑时坠楼,经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27日下午死亡,另外一名嫖娼人员和两名卖淫妇女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天中商务酒店”被公安机关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9月26日晚11时许,嫖娼人员王某某和朱某(驿城区刘阁街道苗庄社区人)合租一辆出租车行至市练江大道与文明大道交叉口附近,以每名卖淫妇女“包夜”300元的价格将卖淫妇女胡某某(汝南县三桥乡人)和李某(驿城区人)用出租车拉到市乐山大道“天中商务酒店”509房间。当晚11时许,宾馆服务员敲门时,正与胡某某发生性关系的王某某以为是公安人员查房,从509房间窗户翻到室外沿雨水管道下滑时坠楼。
经公安机关查证,当晚在“天中商务酒店”509房间的卖淫妇女胡某某、李某及嫖娼人员朱某对他们4人同居一室集体实施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胡某某等3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天中商务酒店”因违规经营,其酒店的特种行业许可证被辖区公安机关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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