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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容易犯哪些罪
作者:韩江 律师  时间:2020年10月09日

律师是一个高风险的群体,在所有风险中,刑事法律风险无疑是最让律师关注的。为了更好的预防刑事法律风险,高界刑事团队总结了几个律师最容易触犯的罪名。
一、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1、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六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2、理解与适用
(1)本条第一款规定了犯罪的三方面行为:(1)毁灭、伪造证据;(2)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3)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只要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①“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己将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证、物证以及其他证据予以毁灭,使其不能再起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作用;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自己制造假的书证、物证等,以隐瞒案件的真实情况,使犯罪人免予刑事追究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刑事追究。
②“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策划、指使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当事人共谋毁灭、伪造证据,以及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提供帮助等。
“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③“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包括两种行为:一是以暴力、恐吓等手段威胁证人或者以金钱、物质利益等好处诱使证人改变过去按照事实提供的证言;二是以威胁、引诱手段指使他人为案件作虚假证明,充当伪证的证人。
(2)本条第二款是关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刑事诉讼中,由于失误而提供、出示、引用了虚假证明,但不属于伪造证据的情况的规定。其中“不是有意伪造”,是指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据不真实的情况并不知情,未参与伪造证据的,证据虚假的原因是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造成的或者是由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的。
二、泄露国家秘密罪
1、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2、律师分析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从审查起诉阶段开始可以查阅、复制案卷材料。曾有辩护律师因将从法院复制的案卷材料交给当事人亲属查阅而以泄露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真实案例。
对于这种情况能否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存在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该律师的行为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该律师的行为应以故意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处罚。
第二种意见认为,该律师的行为不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对刑事卷宗中哪些内容属国家秘密,没有明确的规定,而且检察院也没依《保密法》第12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及保密期限。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该律师的行为不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对此,可以参考于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本案的案例要旨即是律师在担任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期间,将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案件证据材料让当事人的亲属查阅,因其获取该案件证据材料的途径为正当合法的,同时,在整个诉讼过程中,无人告知其案卷信息涉密,故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3、建议
虽然律师将案卷材料内容泄露给当事人能否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存在争议,并有实践案例认为不构成犯罪,但是侦查机关的观点可能与我们并不相同,所以在侦查机关认为律师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时仍可以对律师采取强制措施。即便最后不构成犯罪或者是构成他罪,律师的生活和工作都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于此类行为还是应当慎重思考、谨慎对待。
三、虚假诉讼罪
1、法律规定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理解与适用
根据本款规定,构成虚假诉讼犯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提起民事诉讼,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捏造的事实”是指凭空编造的不存在的事实。如根本不存在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未发生过的商标侵权行为等。如果民事纠纷客观存在,行为人对具体数额、期限等事实作夸大、隐瞒或虚假陈述的,不属于这里的“捏造”。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是指通过伪造书证、物证、恶意串通、指使证人作假证言等手段,以凭空捏造的根本不存在的事实为基础,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法院作出裁判。
  二是,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这是构成本罪的结果条件。妨害司法秩序包括导致司法机关作出错误判决造成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损害,也包括提起虚假诉讼占用了司法资源,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司法活动等。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司法机关执行错误判决或者因行为人提起诉讼采取保全措施造成被害人财产的严重损失,被害人一定数额的合法债权得不到及时清偿等。
四、危险驾驶罪
现在,驾驶已经逐渐成为生活中必备技能之一。律师因为办案或者业务需要,免不了会有一些应酬。有应酬很可能就会喝点酒,喝点酒就很可能不知不觉达到醉驾的标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律师犯本罪的,除了需要面临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的刑罚外,还要被公安机关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被司法行政机关吊销律师执照。
一旦被吊销律师执业证,我们的律师职业生涯可能会到此为止。想想为了获得这个证所付出的努力,大概肠子都悔青了吧。
以上只是律师最容易犯的一些罪名,律师也是普通人,适合一般主体的罪名也会适合律师。一旦因故意犯罪受到刑法制裁,则律师的执业证会被吊销,我们的律师职业生涯可能会到此为止。
所以,我们一定要依法办案!
所以,我们一定要依法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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