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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我国刑法中的“多次”
作者:韩江 律师  时间:2020年10月10日

我国刑法中规定了若干“多次”实施危害行为的犯罪情形,从犯罪成立与法定刑配置来看,有的“多次”是构成基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的则是成立情节加重犯的法定条件,还有的“多次”是为了明确犯罪数额或者数量的累计方法。
为了方便学习和记忆,高界刑事团队将我国刑法中出现的十几处“多次”进行整理分类,方便关心这个问题的人使用。
一、作为基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抢夺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 
        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四款  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6、聚众淫乱罪 
        刑法第三百零一条第一款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作为加重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抢劫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2、聚众斗殴罪
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3、寻衅滋事罪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一款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5、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款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多次实施运送行为或者运送人数众多的;
  (二)所使用的船只、车辆等交通工具不具备必要的安全条件,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四)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6、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三、作为犯罪数额或者数量累计方法使用
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三款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2、逃税罪  
第二百零一条第三款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七款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4、贪污罪的处罚规定
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二款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以上是笔者对这个问题的整理,如有缺漏谬误,还请指正。如遇到刑事案件,可与本刑事团队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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