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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网络赌博输得钱能要回来吗
作者:何彦增 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23日

近年来,网络赌博发展迅速。与传统赌场赌博不同的是,网络赌博更加快捷、方便,投注、资金交割只需轻点鼠标即可完成,赌资数额更加巨大,参赌者范围更广,网站收入更加丰厚,其社会危害性也更加严重。明明一个好好的人就是因为赌博,失去理智、倾家荡产、借钱诈骗、各种谎言、网络借贷、债台高筑,乃至最终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
        经常有人向我咨询:自己输的钱可以要回来吗?鉴于大家对该疑惑敏感的话题,北京市高界(济南)律师事务所张超刑辩律师团队结合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仔细认真研究分析,就该问题统一回复大家,请大家认真阅读,以便更好的规划好自己的人生。
       根据法律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但长期以来,对赌资的计算和追缴、没收,各地的做法不统一。有的地方,凡是参赌人随身携带的所有现金和其他财物,包括信用卡上的资金、提包中的资金、手表等,统统予以没收。有的地方,对于参赌人乘坐的汽车、使用的手机等也统统没收。这些做法引起不少争议,影响了惩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深入进行。
  针对这种状况,《解释》第八条规定:“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据此规定,赌资包括三种形式的款物,即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除此之外的款物,例如行为人随身携带的尚未用作赌注或者换取筹码的现金、财物、信用卡内的其他资金等,则不能视为赌资。
  网络赌博中赌资的计算方式,是由计算机网络赌博行为的特殊性决定的。在计算机网络赌博中,为了方便客户投注,用作投注的对象往往只是点数,而不是真实的资金。只有在结算时才按照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来计算输赢数额,然后再发生真实的资金转移关系。计算机网络赌博中,点数相当于现实赌博中的筹码。这种计算方法,只适用于计算机网络赌博中对用作赌注的款物和赌博赢取的款物数额的计算,能够反映计算机网络赌博中真实的投注数额和赢取数额。
        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包括犯罪分子开设赌场的资金,赌场的运营资金,专门用作赌场的船只、汽车,专门接送赌客的船只、汽车,赌博犯罪分子、赌场工作人员之间用于联络的手机、对讲机等,对此应当予以没收。参赌人临时乘坐的汽车、船只,临时联络用的手机等,则不宜没收。
        综上可知,赌博输的钱是属于赌资,赌资是要被追缴的,追缴后不是退还参赌人员而是被国家予以没收的。所以正在参与网络赌博的人员一定不要在深陷其中了,不要老是想着翻本后就收手的想法,因为你根本控制不住赌博的“魅力”!并且在网络上进行赌博根本没有资金控制的概念,因为你的赌注就是一串数字,你根本感觉不出其中的分量。这种迷幻感觉和提款的便捷结合在一起以后,你原本对于金钱的正确价值观就会慢慢被摧毁,这就是网络赌博的最可怕之处!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和和美好的家庭以及亲戚、朋友间的亲情、友情等等,一定要远离赌博,因为只要自己愿意改变,一切都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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