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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遗产继承
作者:周运柱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上海静安区找遗产继承律师-资深周律师很专业,上海大型正规律师事务所资深继承律师团队,副主任律师,十年以上经验 代位继承的含义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的一项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律师应当注意,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第48条 代位继承的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须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 须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 须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 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现在民法典已经修改了,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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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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