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律师随笔

男方死活不离婚怎么办
作者:周运柱 律师  时间:2021年03月07日
加协议离婚的冷静期制度。实践中,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稳定。为了促进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 “法院离婚案件中,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 借鉴了上述规定,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该制度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中设置了适当的时间延缓,善意提醒双方应谨慎行使权利,激发其对婚姻家庭的责任心,使社会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观,努力挽救破裂家庭,维护婚姻秩序。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的冷静期特指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冷静期,并非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冷静期。民法典实施后, 中有关冷静期的探索是否继续亦有待明确。


增设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针对离婚诉讼中经常出现的“久诉不判”问题, 增加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律师资料

周运柱律师
电话:15801868…

我的精采回复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