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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区别 (2013-08-29) 点击量:1141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2013-08-29) 点击量:1575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
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2013-08-29) 点击量:1345
职务侵占罪概念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
挪用公款转化为贪污的认定 (2013-08-28) 点击量:1754
判断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应该按照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 1、行为人“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对其携带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采取贪污手段使其所挪用的公款......
【法规标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贪污挪用公款所生利息应否计入贪污挪用公款犯罪数额问题的批复【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发文字号】法复[1993]11号【发布日期】1993.12.15【执行日期】1993.12.15【效力状况】现行生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明传〔93〕112号《关于贪污挪用银行库存款其所生利息......
“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基本特征,对“归个人使用”的理解与认定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因此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8年4月29日和2001年10月17日就如何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这一问题进行两次解释,但两解释引起了广泛争议,基于司法实践的需要,2002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
挪用公款罪中同笔公款的认定 (2013-08-28) 点击量:2650
科学界定同笔公款是前提。罗开卷在其文中并没有对同笔公款做出明确界定。根据其文中提供的案例情况,存储在一个银行账户内的公款应是罗开卷所指的同笔公款。从公款的来源和用途区分,一个银行账户内的公款可以是一笔公款,也可以是多笔公款,多笔公款存储在一个银行账户内就可以认定为同一笔公款吗?存、取不断的银行账户存......
挪用公款犯罪数额的认定应以犯罪构成为标准。挪用公款罪首先侵犯的是公款的使用权。使用权是在一定范围内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于作为犯罪对象的同笔公款而言,在一个特定时间段可由一个行为人不间断地使用,也可由相同的或不同的行为人在该特定时间段内的不同时间段分别使用;在数额上可由一个行为人整......
应将每次挪用公款后均归还的情形作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考虑。行为人每次挪用公款后均归还,其结果是同笔公款数额会小于甚至大大小于每次被挪用公款的总数额,这一方面表明行为人主观恶性较浅,另一方面表明其挪用公款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小,因此应将每次挪用公款后均归还的情形作为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考虑。最......
根据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的客体为公款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如此,挪用公款数额应为公款实际被占有、使用、收益的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