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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问:商品房“一房数卖”合同如何履行?答:我们认为,在我国的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因“一房数卖”的数个买卖合同多为有效,所以我们认为“一房数卖”中争议商品房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处理原则应该是:1.已经办理商品房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的房屋所有权要求应予支持。恶意办理登记的买受人,其权利不能优先于已经合......
问:商品房“一房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答:采用有效说。此说有两种主张,一是主张我国应采取物权行为论,认可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区别,从而使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成为生效合同。二是认为我国立法采取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债权合同效力的发生并不直接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物权变动法律效果的发生,须......
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性质是什么? (2019-05-28) 点击量:863
问:商品房销售广告的性质是什么?答: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内容性质认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处理,不能机械的将其一概作为要约邀请。首先,根据《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商业广告的内容在原则上应认定为是一种邀约邀请,更不能将未定入合同中的宣传广告内容作为合同内容看待。但对在实际生活中,一些出卖人在销售广......
问:未取得产权证书的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答:我们认为,买卖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出卖人、买受人)以房屋尚未取得房产证为由主张买卖合同无效的,不宜支持。根据《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应当明确区分房屋买卖这一合同行为与办理过户登记的物权变动的行为。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是合同履行能否的问题,这与合同......
问:商品房宣传资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答:商品房宣传资料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开发商在宣传资料中对所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所做出的说明、允诺明确、具体、确定并对合同的订立及房屋价格有重要影响时,应当被认定为要约,视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开发商在宣传资料中对所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问:商品房虚假销售广告的责任如何承担?答:我们认为在涉及商品房销售广告的责任承担过程中,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运用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甚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归责原则具体确定。1.要约条件下的责任承担如果把商品房销售广告认定为要约,要受法律的拘束力,一般情况下广告主承担两种责任:一是违......
合同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重要方式之一,从合同的订立、履行到合同的解除、终止,需要一系列的民事行为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当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时或者法律规定的事由出现时,合同当事人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即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权。解除权如何行使,行使的方式有哪些,从法律的规定上来看,会出现多种解释,司法......
问:开发商夸大广告宣传的责任应当如何认定与处理?答:要区分对待开发商的夸大广告宣传。商品房销售分为预售和现售两种,对象不同,我们对待开发商的夸大广告宣传也应有所区别,在构成违约的问题上不能一概认定或否定。现房销售中,买受人可以对房屋的户型、面积、交通、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等进行实地考察,能够及时发现房......
问:以格式合同出现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含有单方权利约定条款,该商品房认购书是否有效?答:如果以格式合同出现的商品房认购书中单方权利约定的条款,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排除了对方的主要权利,该认购书应为无效。否则应当认定为有效。我国《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
问:当事人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往往会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双方经磋商后最终无法签订正式合同应如何处理?答:我们认为,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4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