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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农村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将严查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09年09月03日
农村集体土地建商品房将严查
 
     据《京华时报》报道,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并予以严肃查处。国土资源部近日发出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要求各地要严肃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小产权房”和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在建在售的以新农村建设、村庄改造、农民新居建设和设施农业、观光农业等名义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协调下,必须采取强力措施,坚决叫停管住并予以严肃查处。
  国土资源部同时要求加快运行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重点对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执行、土地审批及土地征收、土地供应、项目用地开发利用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的发生。对取得土地后满2年未动工的建设项目用地,应依照闲置土地的处置政策依法处置。
     张律师提醒:这个通知是对政府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具体体现,同时,也对小产权房的买卖又一次敲响了警钟,购房人一定要在权衡小产权房风险的情形,再作出决策。
 
 
张海亮律师
北京市安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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