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刑事案件真的能花钱“捞人”吗?——谈“法律掮客”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0年01月20日
最近又有一个刑事案件的当事人遭遇了“法律掮客”。上个月该当事人因其儿子涉嫌抢劫进了看守所通过关系找到我,希望我为其辩护,但就在我们建立委托关系并会见过以后,当事人打电话给我说有人声称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但是需要花钱,问我是否可以办理,我告诉他根据经验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但当事人显然对对方的信任度超过了对我这个律师,当然这种心情我是完全理解的,对于一个给自己很大希望的人,谁都会感兴趣,更不要说,当事人正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焦虑不安。虽然取保候审没有办,但接近月底的时候,当事人又找到我,称其已经交纳了2万元活动费给一个人,称可以在侦查阶段篡改口供,从而保证他的儿子没事,事成之后再交纳3万元,并给我看了一张“收条”,内容为“今收到杨**办孩子事钱2万元,如办不好退钱。”当事人满怀信心地找我协商解除委托的事,我对当事人说,如果你希望解除委托,我没有意见,但是你应该等等结果,现在没有看到任何结果就来找我协商此事,一旦解除了委托,你的孩子就陷入了没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境地了,万一最后没有出来,你怎么办?经过我的分析和劝说,当事人决定等等结果再说,我告诉当事人,我会继续做律师该做的事,一旦他的孩子的案子真的在侦查阶段撤销,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我退还相应的费用。 其实我的心里很明白,这个当事人肯定是遇到了“法律掮客”,但是我对当事人说,我只是提醒你一下,别上当。因为当事人满怀信心的样子,估计对他说遇到骗子了,他肯定也不高兴,忠言逆耳,那就让事实说话吧。
昨天当事人给我打电话说,今天去领人,我告诉他,你领出人来给我打电话吧。
由于一直在关注案子的进度,几乎每隔一天就联系预审处,今天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消息,将此消息告知他的父亲,他父亲当时半天没说出一句话。事实上,就在今天上午,他找的人还对他说这周就能放人。
接到不少这样的咨询:称能给捞人,收了钱结果人没捞出来,是否可以起诉要回“活动费”?但上当的人仍然经常有。很多人宁可信任那些身份不明的人,也不信任律师,往往是花了冤枉钱,发现上当以后才想到律师。真是无法理解。可能由于过分迷信关系吧,但是关系不是万能的,一个警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谁也不可能为了那点钱去冒丢掉工作甚至犯罪的风险的。如果真的是能够花点钱就达到逍遥法外的目的,那我想绝大部分刑事案件都可以直接在侦查阶段撤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