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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酒后闯进校园拿起菜刀砍伤门卫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07月23日
社会青年钟某酒后欲进校园,遭门卫阻拦,后强行闯进校园并找来菜刀将门卫砍伤,最终受到法律的惩罚。
  2012年12月4日13时许,钟某酒后欲强行闯进广西苍梧县龙圩镇某学校时,与门卫聂某发生争执。后钟某不顾阻拦冲入校内教工宿舍区,并在走廊处拿起一把不锈钢菜刀返回校门口,用菜刀砍伤聂某的左手肘部。聂某受伤后,即到医院进行治疗。后经法医鉴定,聂某所受的损伤为轻伤。同年12月18日,钟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日,苍梧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聂某向法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钟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人民币29831.10元。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逐依法判处钟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聂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29248.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