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4年03月09日
证明对象 是指需要证明主体运用证据来予以证明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证据对象的范围
(1)
实体 程序和证据事实
(2)
外国法
(3)
经验法则
无需证明的事实
(1)
不需要证据的事实范围
①
众所周知的事实
②
自然规律及定理
③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④
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⑤
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⑥
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
(2)不能推翻的其他事实 当事人可以用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