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中国国籍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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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 办理地址、电话: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84020101(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3至6个月 办理程序: 一、受理 受理对象 曾经具有过中国国籍的外籍华人、华裔和无国籍人 提交材料 1、恢复中国国籍申请表 2、自愿退出外国籍声明 3、恢复中国国籍书面申请 4、加入外国籍证明及外国护照 5、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6、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7、二寸正面半身免冠近照4张 二、审核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审核所有材料和情况是否属实 3、写出书面报告请示上一级公安机关审批 三、审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恢复中国国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 四、告知 批准的,向申请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收费标准及依据:200元人民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表格下载:相关表格为特殊方式印制,不提供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