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什么是玩忽职守罪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4年06月27日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构成特征是:
1客体是公务职责的公正、勤勉性和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所谓玩忽职守,是指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是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重大损失发生的严重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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