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以“房东”吸毒案论我国吸毒犯罪化的必要性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4年08月28日
8月18日,柯震东与房祖名涉嫌吸毒被北京警方抓获,警方在其住所内搜到100多克大麻。娱乐圈中这些因为吸毒而自毁前程的明星不在少数,这些公众人物给我们带来的影响也是巨大的。面对这些吸毒事件,明星们之后会受到法律怎样的制裁也是观众极为关心的,那么目前的法律对于吸毒行为的规定有哪些呢?这种规定是不是完善呢? 吸毒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中没有作为犯罪来处理,而作为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由此可见,我国对吸毒者所有的态度是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但是,这样的规定真正的能起到作用吗?吸毒者不作为犯罪处理的做法真的合理吗?吸毒犯罪化有没有必要呢? 吸毒犯罪化确有必要。
首先,吸毒非罪化会给毒品犯罪恶性循环。毒品犯罪包括毒品种植、加工制作、运输走私、窝藏携带、贩卖等诸多情形,我国刑事法律没有将吸毒规定为犯罪,使得大量的吸毒人员无需承担任何刑事法律责任,在收到行政处罚后,由于教训不足,不能悔改,依旧吸食毒品。吸毒者的需求,使得毒品有了消费的市场,在利益的驱使下就有违法供应渠道,这样不仅会增加吸毒者的人数,同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毒品犯罪的人数。若将吸毒犯罪化,就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对毒品的需求,没有了需求市场,那么对于毒品犯罪的人数将会大大减少。
其次,吸毒非罪化还会不同程度的刺激其他的犯罪行为的发生。吸食者不受刑法处罚,增加吸毒机会,而吸食毒品需要大量的资金,对于一般人吸食毒品的资金是一个相当的难题,当吸毒者资金不足,生理又有需求时,便会增加他们盗窃、抢劫的一系列的犯罪机会。
最后,吸毒非罪化增加了吸毒者吸毒的次数,会大大增加他们传播艾滋病毒的机会,对于整个世界的生命安全是不利的。
吸毒行为对于国家的经济,人民的生命都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符合刑罚的社会危害性。吸毒犯罪化确有必要。当然了,毒品犯罪化并不是对所有的吸毒行为一律认定为犯罪。具体的要需要区别对待,对于主观上没有吸毒故意的人,可以不认为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