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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规范法制拆迁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6年04月14日
案情
一段58岁的婆婆被3名年轻男子掐脖子、拖行数米远,并脚踩胸部的视频在网上疯传。对此,涉事另一方江夏复江道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负责人称,婆婆阻拦拆迁工作,工作人员将其抬走。视频中并非殴打,而是考虑婆婆安全,将其“分开”。当事的婆婆是其中一家店铺的业主。因商户们未就赔偿问题与旧城改造项目部达成一致,对方先将墙砌好了,仅留了一个出入口。婆婆阻拦时发生了这一幕。邱婆婆说:“当时看到对方想砌墙,就站在那里阻拦也没说话,后来被年轻男子抬走,随后就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其表示,身上并无伤痕,但全身有疼痛感。
法律视角:
    这又是围绕拆迁维权而引发的一起冲突也好,误解也罢,咱们暂且不说,单单就对“掐脖子、拖行数米远,并用脚踩胸部”如此激烈的肢体冲突,仅仅是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赔偿协议不成,“阻拦拆迁工作”所致,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我国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强规范拆迁工作,重点检查征收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行为是否规范,补偿安置是否合理、保障政革是否落实等情况,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必须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各种监管机制,严格依法行政。否则,在行政地位严重不平等的情况下,当事人的连最基本的生命安全都无从保证,何谈依法拆迁、依法征收、依法行政?希望我国行政部门在拆迁征收工作中也能拿出足够的耐心和爱心对待我们的被拆迁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