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用法 |
刘学勤律师 |
前几天,我到乡村偶然见到一天标语——“人人要学法、懂法、守法。” 乍一看,觉得所言有理。是的,如果人人都学法、懂法、守法,那么我们就大可不必忧虑于现在的社会治安了。 然而,进而深思之后,又感到其所言还很不足。 它的出发点,好像是认为现在的违法犯罪是由于某些人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造成的,孰不知现在还有一些人为了名利而知法犯法。 更主要的是,它的目的似乎只是希望人们,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公民,这不能不说仍带有一点儿人治的色彩,与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国策有些相悖。 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消除违法犯罪虽然是我们的目标,但这实际上是在短时间里不可能的,我们能做的就是将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要作到这一点,只有大力倡导用法并更强调用法,而不单单是学法懂法守法,这也是这条标语不足之处。 更强调用法,就是不单单让人们作一个安分守己的良民,知道那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以做做了是违法犯罪,而且让人们知道自己享有哪些合法的正当的权益,知道一旦这些正当的权益受到他人侵犯后,就会勇敢地用法律而不是用其他的方式来保护之。 更强调用法,可以避免许多违法犯罪,只有通过用法来解决矛盾,才能避免在解决矛盾的过程中产生新的违法犯罪。我们不可能禁止违法犯罪,但通过倡导用法,我们就可尽可能将一切违法犯罪纳入法律的制裁。 更强调用法,可避免用权力、用金钱、用人情来解决问题,体现了法律的绝对权威性,更体现法治精神。 更强调用法,可能会有很多人钻法律的空子来牟取利益,这就需要法律部门健全和完善法制,大力推进法制的建设,避免立法的空白或矛盾,这同样有利于推进法治。 更强调用法,可培育人们的主动积极性,让全民参与法治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