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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一人三车”之差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09年05月22日
虽然湖南株洲大桥垮塌事故新闻发布会初步通报了一些调查结果,但是其背后仍有不少疑点未解。比如,新闻发言人在发布会上将死亡人数从10人改为9人,而压砸车辆也由现场确认的27辆变成了24辆,而一人、三车之差,到底有什么玄机呢?
根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分四级,其中二级重大事故死亡人数介于1029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至300万元间;而三级重大事故则是3人至9人之间,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不同级别的事故认定,决定着最终的行政处分或刑事问责的力度。
原来又有人在“躲猫猫”,我们也“打酱油”一般关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