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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谈“网站被封胜诉”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09年05月24日
政治评论人、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因网站被封,起诉服务商北京新网公司。2009520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下达了正式的判决书,判决胡星斗胜诉。      
对于胜诉的结果网上有两种声音:一、:“这是国内第一次因为网站被封而告赢服务商的案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以前网站被封,告服务商要么不受理,要么败诉。”,“在中国法制史上可谓有里程碑意义”;二、“胡星斗的特殊身份也有很大关系吧,他还不能算普通人。中国这个地方如果是纯老百姓,对抗强权还是很艰难的,从邓玉娇和70码就可以看出,舆论的作用只是在于是不是能把这个事情闹到掌握更高权力的那些人眼前去,从而震慑更低权力的人。”
两种观点都有可取之处,但判决书中称:新网公司“在服务期内以胡星斗的网站存在非法信息为由终止了服务,但未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也没有证据证明该公司履行了告知胡星斗对信息予以更正的义务,对此新网公司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很显然若服务商在服务期内对其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并证据证明该公司履行了告知胡星斗对信息予以更正的义务,还可以关闭该网站,不似有些网民想的那么乐观。“里程牌”谈不上,但一小步也是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