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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建国一审告赢央视
作者:
孙新
律师 时间:
2009年07月16日
2008年下半年,邓建国的广东巨星影业公司一纸诉状将中央电视台告上法院,理由是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未经许可,擅自盗播其拥有著作权的电视剧。经审理,受理此案的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昨天一审判定:中央电视台赔偿巨星公司15万元经济损失费。虽然胜诉,但是邓建国昨天接受本报独家采访时却表示,他还要继续上诉。
这的的确确算是一个法制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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