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河北承德 孙新律师
咨询热线: 13180101…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律师随笔
天津市2010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
孙新
律师 时间:
2010年05月20日
天津市2010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为 21430 元;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年支出为 14801 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纯收入为 10675 元;
农村居民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 4926 元;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天为50元。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孙新律师
电话:
13180101…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法院判决房产买卖合同有效。此时能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进行过户,同时要求对方因故意拖延承担违约责任进行
最近访问
孙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