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北京高院成立未成年人审判庭 未成年案将单独审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12日
今后,本市未成年人案件,除刑案单独审理外,民事、行政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的,也将与成年人分开审理。
今天上午,“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成立暨北京法院少年法庭特色工作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在市高院举行。
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成立标志着北京高院成为全国首家成立有编制、有职数、有职责范围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高级法院,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望得到全方位、多层次、综合保护。
2012年,为保障新刑诉法、民诉法顺利实施,北京高院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在高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按照北京市委常委会决议,市编办于2012年12月底批准北京高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并规定主要职责:审理二审未成年人刑案及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
对下级法院相关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开展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犯罪预防等审判职能延伸工作。
综合审判庭的成立有望使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在民事、刑事和行政司法领域得到全方位保护。
队伍
七成基层法院有独立未成年人审判庭
1987年本市法院成立首批少年法庭以来,从最初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到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受案范围从单一审理未成年人刑案,拓展为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综合审判”。
基层法院中,已有12个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约占全市基层法院总数的四分之三;中级法院中,二中院、一中院相继于2006年和2010年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
少年法庭的法官队伍也发展到130余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法官约占70%,从事少年法庭工作5年以上的约占40%,有10余名法官已从事这项工作10年以上。
成绩
近五年抚养纠纷调撤率达八成以上
在刑事审判领域,北京法院积极试行未成年人刑案“量刑规范化”,探索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轻罪记录封存、刑事和解等制度。
近五年来,全市少年法庭共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00余件,判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9000余人,约占全部罪犯总数的7%;判处非监禁刑的比例约为34%。
在民事审判领域,少年法庭开辟了“涉少民事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分案、优先开庭、优先调判;使立案、审理到执行各环节有机衔接;开设“周末法庭”,确保学龄未成年当事人在参加诉讼期间仍能正常上课。另外,还有“课堂式庭审”,最大限度减轻未成年当事人对法庭的紧张和恐惧心理。
近五年来,共审结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案件1万余件,涉及未成年人1.1万余人,适用简易程序率超85%,调撤率约为60%,其中抚养纠纷类案件的调撤率达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