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怎么保护好属于自己的共同财产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07月05日
我的老公在一个月前私自把我们一起购买的小区楼卖了,没有得到我的同意,事实上,我和我老公已经分居了半年,感情属于完全破裂的那种,只不过孩子正在参加高考,不忍心这时候跟孩子这个压力,所以,就说我要回家照顾婆婆,婆婆身体不太好的理由,由于孩子高考,每个星期只回家一天,所以,孩子回家的时候,虽然我不喜欢那个家,但是为了孩子,还是主动回去了,不过,我前几天无意中知道,我老公把我这套房子卖了,请问,我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共同财产那份呢?属于违法么?
离婚律师解答:
房屋虽然只是你老公的名字,但是从法律上讲它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虽然可能被你老公私自卖掉,但你可以主张一般的房款,如出售价格明显偏低,你可以主张买卖无效.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