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16岁少年强奸刺杀幼女后又砍死亲奶奶被判18年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08月06日
一个涉世未深的高一学生,正值一心学知识、长才干的花季年龄,却奸淫并企图杀害一名幼女,后唯恐事情败露又残忍地将自己亲奶奶砍死。8月5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方某某有期徒刑十八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2年10月14日下午16时许,被告人方某某来到被害人高某某(9岁)屋内欲行盗窃,见高某某独自在家,遂起奸淫之心。方某某先在厨房砧板上取来一把水果刀,接着把衣裤和鞋袜全部脱掉进入高某某房间。高某某见状大叫救命,方某某便持刀相威胁,强行将高某某推到床边意欲奸淫,遭到高某某激烈反抗。方某某恼羞成怒,持刀连续捅刺高某某的胸腹部致其不省人事。尔后,方某某逃离现场,来到隔壁自己的亲奶奶家,奶奶龙某某认为方某某做了坏事,遂拿起一把柴刀对其进行责打。方某某唯恐事情败露,便夺下柴刀朝龙某某颈部和头部连砍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幼女高某某的伤情被诊断为重伤乙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某以暴力手段,违背被害人高某某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又唯恐罪行败露,为杀人灭口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先后致一人重伤、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因方某某犯罪时属未成年人,且其法定监护人已赔偿被害人高某某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因此,对被告人方某某从宽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