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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懵懵少年贪玩入歧途 结伙轮奸少女受重罚
作者:孙新 律师  时间:2013年08月08日
为了好玩寻求刺激,六少年合伙轮轩了一名少女。8月7日,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牟飞有期徒刑6年、被告人李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胡凯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吴强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龚永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白东有期徒刑3年。
六被告人系好朋友,常在一起玩耍。2012年9月21日下午,六被告人在吴强家玩耍时一起商议找个女娃玩耍。之后,被告人牟飞、李华、胡凯、吴强、龚永分别驾驶两辆摩托车到洋县磨子桥镇江坝中学附近,将放学途经此处的被害人向某(系该校学生,未满15周岁)拉上摩托车,并强行带至被告人吴强家。在吴强家,由被告人吴强、龚永、白东把守看门。被告人牟飞、李华、胡凯强行脱掉向某的衣服,并用手机拍摄向某的裸照,之后被告人牟飞、李华、胡凯不顾向某的反抗,分别强行与向某发生性关系,事后,向某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牟飞、李华、胡凯违背妇女意志,分别强行与未成年少女向某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吴强、龚永、白东参与商谋犯罪,并帮助寻找对象,在他人实施犯罪时把守看门,亦属强奸罪的共犯。考虑到被告人李华、胡凯、吴强、龚永、白东均属未成年人及被告人牟飞有未遂情节等因素,洋县法院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